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國安案件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的決定,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午頒下裁決,駁回覆核許可申請。
法官在書面裁決中表示,國安委由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工作不受包括法院在內的任何機關干涉,條文訂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立法原意十分清晰,又指法院沒有監管國安委的任何司法管轄權,特區法院在憲制上,明顯不具備處理的資格及能力。
法官又裁定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都無超越《港區國安法》的權限,特區法院有責任依循人大釋法,處長是嚴格執行國安委的決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黎智英早前獲准聘用Tim Owen代表抗辯,但人大釋法後國安委評估很大可能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的工作簽證申請。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認為國安委只是有權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直接建議入境處拒絕工作簽證一事屬越權,要求法庭聲明人大釋法不影響他委聘Tim O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