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宣布,下月19日起,調整簽證和進入許可申請的流程,將須申報有否刑事定罪紀錄的要求,擴展至來港的受養人、外傭、外勞、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申請人。

入境處指,今次調整並不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流程,亦不包括現時已在港工作的外傭。至於過渡安排,於下月18日或之前送抵入境處的申請,不論申請人有否申報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入境處仍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