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更新播放國歌及升掛區旗指引,星期四起生效。經修訂的指引要求,各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必須向港協領取工具包,當中包括2份儲存正確國歌的電腦硬碟或USB和2面區旗,港協亦會指派特定人員安排交收。

新指引訂明,領隊須確保主辦機構簽署標準收條,以書面確認收妥有關物資;並在預計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必須即場再次核對國歌及區旗正確,一旦被主辦機構拒絕聆聽核對,就必須拒絕隊員參與賽事或頒獎禮。若主辦機構播國歌或升區旗時出錯,領隊帶領隊員按指引作出回應後,須馬上向所屬體育總會匯報,主席亦須於2小時內致電港協指定聯絡人,並在下一個工作天提交簡單書面報告。

另外,體育總會須按信件範本,向主辦機構提供國歌錄音的官方連結,及區旗的的正確規格,若以電郵通知就要附上電子聲音檔案。港協亦會提供行動清單,讓體育總會在出發前及賽事結束後提交,確認已做妥清單所列的行動。指引又要求體育總會必須在出發前,向領隊及隊員訓示相關指引,令參加者能互相溝通及即時提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