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東,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被判處罰款3800元。水務署去年11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深水埗一個劏房租戶濫收水費後,展開調查及搜證,向這名房東提出檢控。

  

自去年6月首宗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案件定罪以來,這宗為第8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