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32歲中學教師,涉嫌隱瞞為服務供應商的股東,詐騙學校委聘舉辦一個工作坊。涉案教師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又頒令被告須向學校賠償涉案服務費金額。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案發時是宏信書院的設計科教師,於2021年4月被委派舉辦一個機械人工作坊。被告其後向學校提交兩份報價單,並建議學校委聘服務供應商 Wonder Hobbys 舉辦工作坊。廉署接獲投訴後,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是供應商的董事和股東,持有公司7成股份,但未有向學校披露。調查亦發現,供應商收到4.8萬元服務費用後,當中3萬元轉帳至被告個人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