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34周年,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指,來自香港的研究生劉家儀,星期六到維園悼念時,被警方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理由拘捕。協會指,和平哀悼不是罪,對手持花束與紙張的和平示威者被捕感到憤慨。保安局發言人強烈反對台大研究生協會就警方的執法行動,作出毫無理據及失實的指控,並對協會罔顧事實、混淆是非、企圖透過抹黑警方合法行動而模糊焦點的行為予以譴責。

發言人嚴正重申,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組織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者會被依法追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市民在行使這些自由時,必須遵守法律和在不影響社會秩序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