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接受報章訪問時指,同區7年樓齡機制的每呎土地開發成本,比填海貴逾60倍,希望以開發土地作為替代支援舊區更新的其中一個選項。韋志成認為,若將7年樓齡補償機制的金錢,投放在土地開發,包括「明日大嶼」交椅洲人工島,再用土地支援舊區更新,並將舊區更新所得收入再投放土地開發,可以形成循環,更具成本效益。

韋志成表示,繼續採用同區7年樓齡機制,只會抬高重建區內新樓樓價,然後再推高重建賠償款額,認為社會須正視,又指社會是時候反思,由一小撮購買市建局重建住宅物業人士的置業款項,用來補償受重建影響舊樓業主換樓是否合理。但他指出7年樓齡機制是政府和立法會的協議,市建局無法解決,只可以與政府分享建議,又強調而任何改變都須諮詢,不止舊區居民,而是整個社會的意見。

韋志成又指,當初制定同區7年樓齡補償機制時,不止政府,而是當時整個社會,包括立法會,都沒有深思熟慮,沒有諮詢有意置業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