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前主席麥燕庭在六四34周年當日,在銅鑼灣被警方帶走,記協其後的聲明被保安局和警方譴責失實,要求撤回。記協至今未有撤回聲明,主席陳朗昇發公開信指,憂慮警方動輒以國家安全之名限制新聞自由,對社會徒添恐懼。信中強調,記協從不認為記者有免被截停搜查的權利,麥燕庭當時亦有配合警員要求即時展示記者證,並表明正進行採訪,質疑警方因感到可疑而截停、扣留及搜查的理據何在。
信中又指,麥燕庭表明記者身分後,按警員要求轉到記利佐治街的警察行動區接受截查,但途中卻被帶上警車,並被警告不合作就會抬她上車;最後亦要在警署等到晚上11時才獲釋,歷時約4小時。陳朗昇質疑,警方稱麥燕庭不合作,其實是否內部溝通問題,導致被截查人無所適從。
警方其後再回覆,再次批評記協講法未經查證、以偏概全,令警隊形象受損,予以強烈反對和譴責,要求立即撤回;重申一直致力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有執法行動與被截停搜查人士背景無關。又強調警隊一直在不影響工作及行動下協助傳媒採訪,批評記協不應發表不盡不實、顛倒是非的聲明,損害新聞同業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