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續審,當中4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吳政亨、林卓廷、黃碧雲及何桂藍,爭議本案表證不成立。法官押後至明天早上裁決。
吳政亨一方以研發車輛比喻吳政亨的涉案行為,指目前只能證明吳政亨曾與戴耀廷討論,如何研發一架載到35人或以上的車輛,並無涉及車輛的使用目的。不過,法官反駁,吳政亨曾表明得悉目的,形容他在2020年七一前有份協助及教唆,七一後更成為共謀者。
何桂藍一方表示,何桂藍在任何選舉論壇、造勢活動中,都無提及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即使曾在一篇文章提及會否決預算案,亦只是指取得過半數就可否決,但不代表提倡,加上案中只有《墨落無悔》聲明書與她有關。
控方則特別提及,民主黨的林卓廷雖然沒有簽《墨落無悔》聲明書,不過他在選舉論壇上避答否決預算案相關問題,認為有表面證據。林卓廷一方則反駁,控方不僅須證明被告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亦要證明他們有意圖,透過否決預算案導致行政長官下台及立法會解散,否則控方舉證仍然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