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播放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下午開庭處理,法官陳嘉信將案押後至下月21日再處理。

開庭後,法官隨即詢問律政司,禁制令的被告是誰、是否適用於全世界。法官表示,就他理解,禁制令的被告為目前播放或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人士,關注禁制令生效後才播放歌曲的人士是否涵蓋在禁制令範圍內。律政司澄清,禁制令適用於現時有播放或傳播,以及將來有意圖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人。
 
法官又關注,禁制令的相關內容能否被廣泛大眾得知。律政司表示,有關禁制令的文件會上傳至律政區、警方及政府網站,以及會張貼載有文件內容的二維碼到灣仔警署報案室,又指禁制令新聞稿可被傳媒廣泛報道,相信可達到被大眾廣泛得知的效果。
 
律政司在入稟狀提出,申請禁止以任何方式,將歌曲的曲調、歌詞或曲詞,在網上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展示或複製等,以制止任何人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入稟狀又指,相關行為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令人相當可能誤會《願榮光歸香港》是香港特區的國歌,並聯想到香港是獨立國家、擁有本身的國歌。律政司同時申請禁止相關煽惑、協助、教唆、明知而授權或准許播放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