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城規會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計劃興建公屋的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城規會昨起舉行5場公聽會,聽取意見和申述。規劃署前署長凌嘉勤在電台節目批評,粉嶺高球會對收地計劃堅持寸土不讓是過於極端。

凌嘉勤表示,粉嶺高球場佔地170公頃,相當於8.5個維園,政府只收回32公頃,其中10公頃興建公營房屋,餘下的20多公頃作為保育及康樂用途,配合高球場的運作,質疑是否收地後,高爾夫球賽事就完全無法舉行,又指政府多年前已經提出收地計劃,認爲球會應該一早研究,收地後可以如何繼續舉辦國際賽事,而不是一面倒反對。

他又指,粉嶺高球場的土地原屬政府,毋須再處理徵地、拆遷等程序,當局計劃收回的部分亦鄰近上水新市鎮,已經有足夠的配套設施,適合建屋,雖然政府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但仍然要通過環評、改劃和徵地等程序,形容「仲要走好長嘅路」,不是容易的過程,若要符合政府的發展時間表,又要有同等規模的土地,就別無其他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