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歲女警,去年5月在休班時在尖沙咀一間名牌時裝店內,偷走一頂價值5600多元的帽,被控盜竊罪,早前裁定罪成,今日在九龍城判裁法院被判監3個月,緩刑1年。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不接納被告受藥物影響而犯案的解釋,由閉路電視片段所見,被告犯案前行為並無異常,一定程度有預謀犯案,認為判罰款不足以反映案情的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有精神問題及需接受治療,即時判監有可能影響被告精神狀況,最終判緩刑。

被告劉潔兒,任職警隊超過30年,案發後已被停職,之後主動提出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