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今日起公開諮詢45天,直至7月29日,同時開通諮詢專頁。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修法主要完善資格審查機制,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委員會發出的存在不擁護或不效忠事實的審查意見書具有約束力,對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意見書作出不具被選資格的決定,不得有異議或司法上訴,以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修法亦加強防範及懲處違規競選宣傳、擾亂選舉秩序的行為,以及優化選舉管理流程。

澳門當局將舉辦8場諮詢會,其中6場為特邀場次,對象包括立法會議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各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社團代表等;另外2場公眾諮詢本月24日及7月3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