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被控在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全部被告還押至7月15日判刑。

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裁決時指,涉案暴動規模龐大,被告在封鎖區內,被捕時必定知道現場正發生暴動,認為被告有意圖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