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8項「企圖欺詐罪」,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7個月,即時入獄。
涉案男子於2020年4月,向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申請8項「防疫抗疫基金」有關零售業資助計劃的援助,虛假聲稱在不同地址經營零售業務,企圖騙取共64萬元援助。統籌處沒有批出相關援助,並轉交警方調查,發現有關地址是劏房,沒有任何零售業務。警方同年9月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