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致函律政司,索取申請禁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的法律文件,考慮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增新聞工作的豁免條款。主席陳朗昇在本台節目指,業界關注在新聞報道中,能否使用含歌曲的片段,舉例早前世界冰球錦標賽播國歌出錯事件,如果不能播出當時的新聞畫面或聲音,將影響報道質素,他又關注在直播報道中如有人播放歌曲,是否要立刻停止直播,以及在紀錄片中能否使用歌曲片段。

陳朗昇指,記協將申請成為有利害關係的團體,並非答辯人,期望律政司考慮新聞自由的因素,加入豁免條款,如果律政司無回應,就要上庭向法庭表達關注。

相關禁制令提出抗辯的期限昨日屆滿,律政司表示,收到一名市民計劃提出抗辯,另外有一個組織計劃以利害關係一方身份,參與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