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同為48歲的夫婦,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令經營的公司獲得香港郵政一份招標約420萬元的招標合約,今日在區域法分別被判監8個月及6個月,緩刑2年。

案情指,香港郵政2017年為整合旗下多個網上購物平台,進行招標,其後向兩名被告的公司批出合約。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負責招標的時任香港郵政助理總經理,是女被告的表弟。公司亦未能符合招標規格,即並無至少6名具特定資歷及經驗的成員負責有關項目。兩名被告的44歲表弟,早前否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案件9月18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