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基本法23條對公眾是好事,但過去20多年欠缺正確理解,並產生負面想法,造成立法工作中相當大的障礙,因此一直未能完成立法。林定國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國家安全本身並非香港高度自治範圍之內的事,由中央訂立、再在香港實施是最符合邏輯,但中央願意將這個重大責任交給香港自己解決,表示中央對一國兩制和香港人的信心,香港應好好履行責任,不要辜負中央的信任。
林定國又指,要正本清源解說23條立法,應該從基本法的整體來認識,而非獨立地抽出來看,只有維護國家安全,才有安定環境行使權利和自由。他說會花心思和以「貼地」的方法進行法治教育,亦期望市民以開放的心態多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