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工程,在2018年被揭發造假及偷工減料,總承建商禮頓建築(亞洲),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禮頓建築承認1項工程嚴重偏離圖則的控罪,判罰款4萬元。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工程影響眾多香港人生活,禮頓建築作為總承建商有一定社會責任,但因考慮到涉案空間不大,且無造成人命或財產損害,嚴重程度不算高,因此只判罰款。
禮頓建築原本被控違反條例中「准許或授權在進行該等檢驗或工程時加入或使用」未按照規定的物料,但控方今日突改控「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本條例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或與之嚴重相歧」一罪。
田北辰促政府就判罰提出上訴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是判得太輕。他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判決或為其他政府工程的承辦商偷工減料創下先河,促請政府必須就判刑提出上訴,同時建議當局大幅提高建築物條例罰款額,加大阻嚇力。
屋宇署:將轉介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屋宇署表示,將根據《建築物條例》轉介予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個案涉及2017年6月沙中線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築工程中鋼筋接駁欠妥的情況。港鐵監督人員在2018年,發現工程部分鋼筋未符合要求,連接器並無完全扭緊;監督人員再次視察時,機房卻已開始混凝土澆築工程。
屋宇署調查發現,一塊鋼筋混凝土底板中的鋼筋聯接器與屋宇署批准的圖則有嚴重相歧。負責有關工程的禮頓建築觸犯《建築物條例》所訂的罪行。屋宇署於20年5月對禮頓建築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此外,承建商進行建築工程時違反《建築物條例》的相關條文亦可被紀律處分,包括可被判處罰款、受譴責或被命令從註冊承建商名冊中除名。
沙中綫工程原本預計分段於2019年及2021年通車,但接連爆出造假及偷工減料等醜聞,要延後近1年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