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修訂《中文大學條例》,建議大幅改組校董會,包括由校外校董佔多數、提高校長任命門檻等。立法會下午首讀法案,有份提法案的自由黨張宇人指,法案已經配合中大改組校董會專責小組的結論和共識。對於草案維持立法會議員代表的校董人數為3名不變,與校董會建議考慮精簡的方向不符,他指校董會有商討過議員校董人數,有人認為應該增加議員校董,但政治是要妥協,指校董會表決不是「舉手舉腳」鬥人多,但過去在中大校徽或校長段崇智續約問題,都是由三名議員「出聲」。

張宇人又指,早期已與特首李家超有共識,中大條例修訂拖延得太久,他詢問李家超政府會否修例,並引述李家超解釋指,任期內需要處理多項法案,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難以優先處理中大條例。張宇人認為,沿用私人草案是較快方法。

張宇人去信要求中大校董會承擔私人草案涉及的75萬元開支,他解釋法案長達57頁,每頁刊憲開支是6552元,並須刊憲兩星期和登報兩次,因此總開支為75萬元。他又指,將於周五內會提出成立法案委員會,並最快在10月完成審議草案,並在11月提上大會完成三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