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有關改組中大校董會的私人條例草案,建議校董會人數由55人大幅減至34人,校外校董與校內校董比例由現時約1:1改成約2:1,並修改校長、常務副校長的聘任方法,需由四分三校董投票支持才可通過等。

有份提案的自由黨張宇人表示,中大是資助大學中唯一未按照良好管治原則,改革校董會的大學,重申草案並非處理一般中大校內事務,或實現個人願景的私人條例草案,而是要落實推動一直以來應做而未做的校政改革,維護公眾利益。

張宇人指,中大自2012年提出修訂規程以來,未再更新中大條例或規程,以致中大在校政改革更新方面出現了超過10年的空窗期,加上2019年「黑暴」期間,中大校園内發生的駭人聽聞的事件,中大管治出現的問題早已是不爭的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