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表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因疫情,可於外地辦理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的特別安排,明年1月1日終止。屆時或之後,申請人遞交申請和領取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時,都要身在香港。

政府2022年4月8日起,容許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以經網上,又或經本地保證人或獲授權的代表,辦理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措施原訂本月30日屆滿。考慮到社會經已全面復常、本港與內地及國際旅運穩步恢復,入境處決定明年元旦日終止有關特別安排。

入境處表示,根據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以受養人身份居留,以及修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等9類人士,都可在本港以外申請延長逗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