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200多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8名年齡23至30歲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8個月至3年9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當時香港因社會事件而淌血,批評政治販子及暴動推手以「圍魏救趙」的奇怪主意,鼓動他人暴動,令香港變成一片蒼涼之地。他又指,8名被告先後認罪,顯示他們的悔意,其中3人涉嫌在案發時攜帶螺絲批、士巴拿及雷射筆等,認為他們是有備而來、以較高的4年半至5年為起點,考慮求情、認罪等後,分別判3年2個月至3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