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9個星期,緩刑2年及罰款1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的二手汽車。調查後發現涉案汽車商人轉售二手車時,將真實的超過15萬公里行車里數,改動成約8萬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