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指,法庭已經批出拘捕令,通緝8名境外人士,包括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以及劉祖廸。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指,這八名人士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指明制裁香港法官或檢控人員,並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警方會以每人一百萬元懸紅,通緝他們歸案。
國安處指,港區國安法列明,國安處有權力凍結、限制、沒收或充公涉嫌違反國安法人士的資產,會針對8人的財產,採取必要和有效措施,截斷他們的資金鏈。
李桂華指,通緝人士只要一日未回港,就不能對他們作出拘捕,但強調不會放棄緝捕及搜證,如有日能成功拘捕有關人士,定必將他們送上法庭。他又指,如通緝人士選擇回港自首,將可獲減輕或從輕判刑。
警方:懸紅通緝非政治表演
國安處強調,懸紅通緝並非政治表演,更不是散播白色恐慌,而是希望能夠將通緝犯繩之於法,指法庭發出拘捕令,對警方執行日後其他執法行動有莫大幫助;假若有任何人能提供有用資料或證據,幫助緝拿通緝人士,將會獲得賞金。
警方又指,會繼續追查8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聯繫人、同黨、幕後金主身份及資金來源,調查有無其他人參與從事、協助、教唆,或資助他們干犯國安法下的罪行。
國安處強調,港區國安法有域外效力,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方的同類法例一致,符合國際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