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希望市民認清8名被通緝潛逃港人的真面目,質疑他們以為潛逃海外,就弄以任意妄為、繼續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他指,警方會截斷8人的資金鏈,包括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他們的財產,並會查出他們在香港或外國的聯繫人、同黨及幕後金主,又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被他們煽動,不應協助、教唆或資助他們,否則有機會違法;警方必須嚴懲和依法追究8人,並向市民說出他們的惡行。

鄧炳強以「現代漢奸」形容被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批評他厚顏無恥,「食人肉饅頭,是縮頭烏龜」,指如果他認為自己合理、合法、合義,就應該回港,屆時政府將在法庭向全港市民展示所有證據。他認為,羅冠聰在外國享受榮華富貴,被他煽動的在港青少年,則要受法律制裁、承擔法律後果,希望他拿出勇氣、尊嚴和良知,盡快回港自首。他說,執法部門將窮一生精力,拘捕8名通緝人士,形容他們現在仍有些少利用價值,仍受外國保護傘保護;但他朝沒有利用價值時,就會變成棄卒。

鄧炳強否認懸紅是「姿態多於實際」

被問到警方懸紅是否「姿態多於實際」,鄧炳強回應說,政府所做的事都是實際行動,會用一切可行方法,將通緝人士緝拿歸案;指在嚴重罪行中懸紅,是希望社會人士進一步提供罪證,通報8人的行蹤,期望日後可達致「滿意的檢控」。他又表示,調查及檢控工作純粹講證據,只要有人有犯罪意圖和行為,不論觸犯甚麼法例,以及擁有甚麼特定背景,警方都會按證據調查,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法律之上。至於警方會否向潛逃人士的在港親友問話,鄧炳強指,這涉及行動細節,不便透露。

另外,特區政府更新本年度立法議程,未見《基本法》第23條立法。鄧炳強說,政府目標仍然是今年或最遲明年立法,如果趕及相關工作,可隨時放入立法議程。

保安局譴責有國家為逃犯開脫其行可鄙

保安局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有國家,肆意無理抨擊警方國安處通緝潛逃海外港人的行動,指國安處做法合情、合理、合法,公開逃犯資料是常見做法,符合國際慣例。發言人指,任何國家都不應包庇犯罪分子,指被通緝的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屢見不鮮,令人髮指,批評有關國家嘗試以不同藉口為他們開脫,完全不尊重法治,其心可誅,其行可鄙,強調特區政府會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消遙法外。

保安局又指,英國、美國和澳洲等多國,自身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具備域外效力,質疑有國家無視這項原則,一次又一次肆意和無理批評抹黑《港區國安法》的域外效力,以及警方的行動,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