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暑熱警告被指一日內多次生效和取消,難以適從。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時表示,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1小時,指引所建議的工作與休息安排亦是以1小時為基礎。他指,雖然有可能在取消警告後短時間內重發警告,但認為不會影響警告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需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指,當局曾經在1日內3度發出工作暑熱警告,而且取消警告至重新發出最短只相隔10分鐘,擔心資訊混亂會令僱主及僱員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