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將於本月16日發放,政府將會以短訊抽查市民是否在港居住,符合領取資格。被抽查市民收到短訊後,須在3天內致電秘書處或承辦商,並以電郵或親身到秘書處提交資料。政府發言人澄清,市民不會因為未能於3天內回覆短訊而喪失領取消費券的資格,若秘書處或承辦商未獲回覆,會再次發出短訊及致電聯絡市民,只要按時回覆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補發消費券。

發言人指,市民如對收到的電話或短訊真確性有懷疑,或想查詢登記的審核情況,可致電計劃熱線18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