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審裁處日前裁定,物流平台公司「Zeek斑馬到家」的配送員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麥德正在本台節目表示,很多類似的平台公司視員工為自僱人士,不提供勞工保障,相關員工亦不清楚自己的權益,今次勞資審裁處的裁決,列出11個判斷配送員是否僱員的因素,包括公司提供自行開發的手機應用程式、公司對勞工的控制權,以及勞工不需要為公司賺蝕承擔風險等,認為是一個社會示範,社會應該認受這種勞資關係。
麥德正表示,平台勞工追討欠薪的成本很高,今次入稟的「Zeek斑馬到家」配送員出入了勞工處及勞資處十多次,但一般打工仔「手停口停」,難以花費長時間追薪,加上心理壓力等因素,令到他們不敢追討,或者中途放棄等。他指,電子平台勞工是新時代下的新事物,預期成為平台勞工的人口將會越來越多,如果沒有相應法例保障勞工,將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促請政府立法保障平台勞工。
有外賣平台的配送員表示,兩年前在工作期間遇上交通意外,要住院一個月,但由於被視為自僱人士,令賠償金額大減。他認為公司對薪金有絕對的決定權,他自己亦不能夠商討服務費,理應被視為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