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表示,會改善私營醫療機構上載病人紀錄到「醫健通」的情況,包括研究立法規定醫療服務提供者上載醫療紀錄的可能性,更好發揮「醫健通」數據互通的角色。
盧寵茂在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時又表示,會就跨境醫療紀錄的轉移使用檢討法例,提供合適的法律框架。他表示,電子病歷互通牽涉兩地數據流動和病人的敏感個人資料,要保障數據安全,並監管存取和使用,需要充分考慮本港和內地在系統技術、數據安全和私隱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