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小巴商總會向會員發部內通告,表明不會再向會員提供車租建議,並改以不記名方式,發布過往車租的綜合季度數據,供會員參考。商會又提醒,會員之間不應該協調所收取的車租,避免違反《競爭條例》。

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歡迎,指早前留意到商會,會不時發出無約束力的車租建議,建議會員,包括的士車行和個人的士車主,調整車租,而有會員亦曾經採取建議,因此競委會與約見商會代表。競委會指,商會迅速回應,糾正過往做法,促進車行或車主之間的有效競爭,或為的士司機帶來更多選擇,以及潛在較低的車租。競委會提醒,行業協會向會員提供收費表或價格建議,或會損害競爭,若會員實施相關反競爭決定,會員和協會都有可能要負法律責任,鼓勵所有行業協會主動審視做法,如有需要應適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