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土地樹木投訴,指2018年至去年10月期間,效率促進辦公室1823每年平均接獲2.4萬宗樹木投訴;當中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每年平均有約1100宗,而每年皆有幾十宗個案,投訴人在超過3個月後才獲回覆。公署表示,樹木狀況存在變數,若部門因權責爭議而未適時處理個案,會帶來安全隱患,亦會令市民感到部門互相推卸責任。

公署提出8項建議,包括樹木辦應以個案時間作為原則介入,善用處理個案的經驗以減少部門爭議,督導監察相關部門遵從跨部門機制處理投訴轉介,指示部門及早安排聯合視察。

公署調查亦發現,所有部門均無就樹木工作制定內部處理時限,亦無設數據庫備存完工日期。當中,地政總署在截至前年12月,以及截至去年3月,都分別有超過2000宗積壓投訴待回覆,有投訴人在投訴一年後才獲回覆個案仍在調查中,公署認為存在嚴重延誤。雖然樹木辦去年下半年起加強督導地政總署,截至去年10月地政總署逾期回覆的投訴已大幅減至4宗,但公署指地政總署並未備存仍未完成清理的個案數目,期望署方利用電腦系統作為內部監察工具,跟進和分析投訴個案。

發展局:逾期處理投訴個案已減少逾九成

發展局接納公署建議,指樹木辦已檢視及更新有關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協調和督導部門處理樹木投訴的工作、協助部門處理積壓樹木投訴個案,和成立專責小組檢視,並已更新樹木管理指引等。發言人指各項改善措施漸見成效,年初至今,樹木管理相關的逾期處理投訴個案減少超過九成,個案處理時間亦有所縮短。樹木辦和各樹木管理部門會繼續完善投訴個案的處理機制,及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