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精簡發展程序的條例草案,涉及收地、城市規劃、填海、道路和鐵路等多個法定程序,包括毋須等工程撥款就可以開始收地和發放安置補償,估計「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發展局長甯漢豪指,會在修例以外檢視行政措施,加快造地和發展速度,又相信日後更能照顧受發展清拆影響的持分者,當局會及早和他們溝通和作出補償。

政府早前提出城規會公眾申述程序,由3輪減至1輪,其後提出修訂,容許公眾進行多一次書面申述。甯漢豪指,做法已在加快發展和公眾參與之間取得平衡。

多名議員支持草案,地產及建造界龍漢標認為修例有助加快造地建屋,但認為亦要理順部門之間的行政程序。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指,部分法定程序過於冗長,甚至架床疊屋,拖慢建屋速度,導致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延長。他指如果官員心態不變,繼續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無助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