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前年非禮懷孕女店員,被揭發後提出以金錢和解,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案發在2021年11月,34歲被告李卓賢,到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間模型店取貨期間,在店內休息室強吻懷孕的女店員及非禮對方。事主喝止及叫喊,再致電在店外的丈夫求救。當事主報警後,被告提出可以支付100萬元,希望換取不追究。被告在庭上聲稱當晚曾飲酒,裁判官梁雅忻斥責被證供不盡不實,指閉路電視錄得事主被非禮時多次叫喊,反映她驚慌,事主與丈夫都是可信證人。被告涉案後已被警隊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