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指,房屋署1980年代推出的「長者住屋」一型及「改建一人單位」,停止編配20年仍未全部收回,約60%分間房間空置,當中近90%空置10年或以上。公屋聯會會長王坤表示,對房屋署來說,這是「老大難」問題,署方似乎只是見步行步,但他認為「辦法總比困難多」,若署方願意「出術」,總有辦法解決。

王坤在本台節目說,部份獨立單位分間出2至4間房,每間房有1至2人住,需共用廚廁;若這類單位只剩1名長者獨居,房屋署或會為住戶提供「一世免租」的津貼,鼓勵他們搬到新居,以騰出單位,但由於不少公屋長者都有領綜援和房屋津貼,因此搬遷誘因不大。王坤建議,房屋署應逐宗個案解決,例如有長者戶希望住在親友家附近的私人樓宇,署方應靈活變通、考慮為他們提供租金津貼。

王坤又表示,房屋署提供的利誘安排,不應只涉及金錢誘因,建議加強硬件以外的配套,包括在院舍式公共租住房屋,提供系統性的醫療支援,以滿足他們的恆常醫療需要,例如方便定期覆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