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延至明年4月1日推行。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形容延遲推行是個艱難的決定,指最近才收到清潔業去信反映,當局經過深入考慮後,希望政策執行達到最好效果,才決定延遲,又強調爭取在今年10月立法會復會後能完成刊憲,明年4月實施的限期不會再延遲。
選委界陳紹雄關注,無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的定額罰款為1500元,但立法會剛剛通過亂抛垃圾的定額罰款調高至3000元,會否出現執法尷尬。謝展寰指,若市民胡亂在街頭棄置廢物,不論有否用指定膠袋,均會被視為亂拋垃圾,會被罰款3000元,認為目前執法界線清晰。
環保署就表示,在三無大廈樓宇巡查執法、接觸年長居民等有一定困難,希望關愛隊成立後,加強宣傳接觸市民,認為半年適應期足夠,強調局方不願意延長,但最終要視乎社會反應。署方又正探討,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康文署、街市、公屋、地鐵站設立自動售賣機,擴大指定垃圾袋的銷售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