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決定接納政府就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改劃用途的申請,原本打算建屋的約9.5公頃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維持用作「保育暨康樂」地帶。
哥球會申述未被接納
城規會指,已詳細考慮超過6000份申述和51份意見、5場公聽會約190名出席者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等部門的回應,認為已經平衡不同訴求。
翻查公眾提出的申述,哥爾夫球會提到土地上有不少古老樹木,包括超過200年樹齡的瀕危樹種,屬於自然考古資源。球會又指,一直利用有關土地促進社區高爾夫球運動,並支持精英體育發展。球會的部份申述不被接納,其餘亦只獲城規會備悉。
而不同團體提出建屋可能加重一帶交通壓力,以及體育組織指會令國際賽事無法在港舉行等申述,同樣不予接納。但城規會接納反對移除年老和珍貴樹木,破壞完整植被和綠化地的申述。
林筱魯:城規會仍要「過三關」 決定或被挑戰
本身是規劃師的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筱魯指,城規會之後仍要「過三關」,包括接收進一步公衆申述,有需要時召開公聽會,並將草圖交予行會批准。他説政府維持在有關用地建屋的計劃,在修改發展參數後,要再次到城規會申請修改土地用途,屆時要將有關流程再走一次。
對於城規會決定有多大機會被申請司法覆核,林筱魯説,任何法定程序都有可能被挑戰,指過去有人稱城規會委員開會時在會議室「出出入入」,影響投票,而入稟挑戰城規會決定,指任何司法覆核需要經歷排期,上庭爭辯法律觀點,項目延誤或以年計;不過過往政府亦試過在有人挑戰改劃土地用地期間,成功賣地,需要視乎具體覆核理由和申請。
長春社:粉嶺高球場用地暫修訂「未決定用途」仍存變數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城規會的法定程序雖暫時完結,但尚未知會否有團體因應有關結果,採取司法覆核等法律行動,認為仍存在變數。
哥爾夫球會早前指環保署審批環評報告時存在程序不公,在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吳希文在電台節目指,若哥爾夫球會勝訴,政府就需要重做環評報告,但他關注,上月底通過的環評條例修訂決議案,將需要做環評的項目規模面積下限,提升到50公頃,粉嶺高球場項目未必受條例規範,到時政府雖然無須重做環評,但在推展項目時,可能會觸發額外法律問題,希望政府再解説。
黎志華:與康文署視察高球場 將如期收地
早前政府表明有關司法覆核不影響收回土地工作,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在出席區議會會議後指,粉嶺高球場的租約將於下月底終止,地政總署負責收回土地,其後交由康文署管理。他指,過去一個月曾與康文署及哥爾夫球會職員,到粉嶺高球場作現場考察,研究土地交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