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指,過去一年曾經因為樹木承辦商處理危險樹木不當,被禁止參與招標半年,署方計劃未來在新的招標條款「加辣」,要求承辦商加快處理危險樹木個案。
在北區區議會會議上,有區議員關注地政處移除危險樹木的效率太慢,指今年一月投訴有危險樹木,地政處三月份才派員視察,但一直未處理,結果五月份樹木倒塌,壓毀村屋屋頂。出席會議的黎志華承認,曾有一段時間積壓大量尚待處理的樹木個案,已經在樹木組增加人手,並改善處理機制,承辦商只要通報樹木有即時危險,經電子通報後可以立即處理,無須書面提交報告。他又解釋,已經壓縮承辦商處理緊急個案的時間,而每季會為處理樹木的承辦商作考核,並按機制懲處表現差的承辦商,包括發警告信,甚至停止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