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女在2019年11月在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期間,於油麻地一帶參與反修例示威被捕,他們承認暴動罪,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1至45個月。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發地點鄰近民居,示威者投擲汽油彈造成風險,但考慮到各被告並非號召或煽動他人參與暴動,同時無干犯其他罪,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5名男被告各被判監45個月;至於另一名女被告,考慮到案發時年僅19歲,背景良好及有參與義務工作,獲額外減刑4個月,判囚41個月。
案情指,6人案發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集結示威,用雨傘等物品築起傘陣與警方對峙,期間向警員投擲雜物及至少251枚汽油彈,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其後先後拘捕2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