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下午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提高所有住戶年滿60歲或以上可獲豁免的年齡要求。黃碧如表示,當局在1996年引入富戶政策時,60歲是一般市民的退休年齡,但現時香港人的普遍退休年齡延長,如果有工作能力並擁有住宅物業的人,仍然可以享用公屋資源,會對輪候公屋的申請人不公平。
另外,委員招國偉表示,由於房委會銷售居屋時,會預留三成推售單位作為「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申請者的配額,令到其他家庭申請者難以成功選購面積較大或地理位置較佳的單位。他建議日後每個新建屋苑內,有關單位不多於三成,以及為「一人申請者」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