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申請。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已要求律政司盡快研究判詞和跟進工作,指國歌是國家主權象徵,涉及國家尊嚴,不容被侮辱、貶損和曲解,《願榮光》2019年起廣泛流傳,並經常用於煽動他人參與極有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等行為,歌曲亦被不正確地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造成侮辱,傷害民族感情,政府有責任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他強調,當局聚焦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保障絕大部分市民,指香港在2019年經歷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帶來的傷害,不應輕易忘記,而國家安全威脅可以突如其來,必須有有效措施應對,亦是律政司今次申請禁制令的主要目的。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法官提出的質疑不無道理,雖然法庭拒絕批出禁制令,但相信全港市民都會清楚知道《願榮光》與干犯《港區國安法》有密切關係,任何人包括網絡服務提供者,如果仍然故意播放或廣傳這首歌,就會容易引起嫌疑,律政司亦可以循現行法例作出檢控。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政府可向法庭申請上訴,也可根據《港區國安法》和《國歌條例》執法,亦可修例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