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3年過渡期今日屆滿,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和1.4萬多個物管人牌照,當中正式牌照約7成,臨時牌照約佔3成,扣除同時持有不同類別牌照的重複數目,共有近1.2萬名物管人領牌。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現時在法例下需要領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成功獲發牌,而領牌的物管從業員數目與業界估計相若,形容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順利,業界反應積極正面,反映業界正朝專業化發展,希望長遠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市民可透過物監局網站的登記冊核實。
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過渡期間有少數物管公司未能符合持牌人手比例要求,例如未請到持牌人,或所聘用的從業員有足夠工作經驗但未符合學歷要求,而需要時間修讀局方指定課程,但他們在過渡期已處理好,能成功領牌。
近日多次出現樓宇老化石屎塌下事故,蕭如彬表示,正與屋宇署探討,物管界在樓宇安全保養的操守守則和指南,但認為個別單位的責任在於業主,物管界會加強提醒業主和立案法團按法例行事。物監局會與民政事務總署,討論業界與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責任關係,制訂實務守則。
監管局於過渡期完結後會作巡查,確保物管公司合規守法,又指牌照設3年有效期,代表續期週期開始,已提醒業界陸續進行續牌。
由明日起,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的負責監督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必須根據《物管服務條例》規定,持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於過渡期後繼續提供服務。政府產業署、房委會、市建局等,亦都要求入標的物管公司須持牌,房協亦會接納持牌物管人註冊,為進行樓宇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