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稟要求法院頒令,人大常委會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並提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越權,被高院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高院早上頒下訟費的裁決,指黎智英一方的論點完全無事實根據,判黎智英支付訟費。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申請人指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但他認為申請人提出的論點無事實根據。對於申請人指律政司一方令司法程序淪為學術討論,變得無意義,法官指,律政司在4月已經向申請人發信,說明國安委的決定具有約束力,不受司法覆核挑戰,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顯然是不合理,並註定失敗,如果堅持,將會被追討訟費。法官認為申請人應該有機會反思和重新評估情況,終止程序,但最終選擇堅持提出申請,因此需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