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正檢討《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消息指,處方初步建議,改以4星期為計算工時的基礎,並提出4個工作時數的門檻,分別是72小時、68小時、64小時和60小時。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周小松,支持改以4周工時為計算基礎,相信能堵塞現有漏洞。他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在現時法例下,僱員連續4周、每周18小時工作,可享有薪年假和病假等福利;但部份僱主會刻意利用漏洞,以僱員每月工作200小時計算,有僱主會透過編更安排,要求僱員在首3周每周工作62小時,第4周工作10多小時,刻意逃避為僱員提供福利。
勞方冀工時門檻訂於60小時 以保障更多勞工
周小松說,站在勞方角度,當然希望工時越短越好,指若工時訂在4周工作60小時,將有額外7萬名勞工受惠,僱主需額外支付8.5億元薪金,只佔全港整體薪酬不足0.1%,意味每月只需向每名員工多付幾元,強調目前提出的修訂方案不算複雜,相信不會增加僱主的行政成本。他又強調,門檻訂得越低,就能保障越多勞工,但最終仍有待勞顧會商討出勞資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工時。
對於有飲食業界代表指,現時生意仍未恢復,加上通脹令成本增加,認為到2025年才適宜再檢討「418」規定,周小松指,現有規定自1990年起已生效,至今沿用逾30年,形容不可再等;尤其是近10年僱傭模式有所改變,散工人數大幅上升,佔整體勞動人口約7%,當局應盡快修訂法例,保障相關勞工。他又期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相信今次能達成共識的可能性很大。
餐飲界指門檻訂於60小時太極端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到時代改變,檢討「418」規定是無可厚非,但若將工時門檻訂於60小時是太極端,強調現階段不適宜太進取。他說,現行法例行之有效,僱主在合法的情況下控制成本,並不算是漏洞,指在目前經濟狀況下,僱主不願承擔成本大幅上漲的風險,是可以理解。他又指,餐飲業界逾70%員工是以「418」規定聘請的臨時工,如果大幅更改現有安排,將對僱主構成很大影響。
黃家和又形容,勞資雙方同坐一條船,不希望大家都要計算,形成強烈的對立面,期望雙方由72小時的門檻開始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