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月拒絕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申請後,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國安法防範的功能不低於懲治,如果特區政府認為上訴有一定把握,就應該盡可能提出上訴,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他又指,上訴庭只可在原訟庭有法律或事實錯誤之下,才可作出干預,在少數案件中,也有可能出現「上訴得直、但結果一樣」的情況。

對於有議員聯署要求律政司上訴,部分人批評原訟法官無維護國家安全,湯家驊認為做法不可取,強調社會不應對法庭施壓,必須尊重司法獨立,以理服眾,而不是「靠大聲」。他又指,原訟法官的判詞,由始至終都指出《願榮光》歌曲危害國家安全,只是認為禁制令不是合適的處理方法,才拒絕批出禁制令,認為社會可圍繞問題的重心討論,而不是無根據地指控法官。

湯家驊又表示,不同意批出禁制令會產生「寒蟬效應」,指如果事件涉及國家安全,就難以談得上表達或創作自由,強調國家安全是嚴肅的問題,正如大家不能教他人打劫,也不能說會製造「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