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郵差涉嫌在去年4至10月,以2張虛假的泊車許可證,免費使用大埔政府合署停車場,並以許可證的副本,阻礙和拖延廉署調查,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涉事的38歲郵差文俊謙,案發時在大埔政府合署的大埔派遞局工作。廉署調查發現,香港郵政並沒有向被告簽發相關泊車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