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立法會議員被指較少參與法案表決,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表示,議員平日事務繁忙,未必知道法案的實際表決時間;亦有些議員可能認為在委員會階段,已經清楚表明立場和意見,不記名表決時未必一定要在場;但他認同議員是為市民服務,表決法案是議員的責任,亦認為傳媒監督立法會是好事,相信議員經過今次事件後,會更加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