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之一的被告鄧棨然,今日在內地刑滿出獄,內地當局早上在深圳灣口岸,將他移交給本港警方,載著鄧棨然的警方車輛,上午11時許抵達天水圍警署,案件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國安處跟進。他明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34歲的鄧棨然,涉嫌同2019年9月灣仔一宗串謀縱火案有關,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縱火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在20年8月聯同其他人偷渡到台灣,被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他們途中遭內地海警截獲。鄧棨然在2020年12月30日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及罰款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