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出垃圾徵費計劃下指定垃圾袋的合約,並計劃在立法會暑期休會後首個會議上、即10月18日,把指定垃圾收費實施日期的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環保署預期各承辦商將於10月開始生產指定垃圾袋,以確保在明年4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收費前,在市場上有穩定及充足的供應。

9份合約由4間公司投得,分別為振興展業有限公司、超誼綠色科技有限公司、迪高施環保有限公司及力高寰宇有限公司。署方指,為確保垃圾袋質量,各承辦商均持有有效的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並須按合約要求,於獨立認可實驗所進行品質測試,環保署亦會隨機抽樣測試。

環保署去年6月就指定垃圾袋合約進行公開招標,但符合技術要求的標書標價都遠高於預期,最終要取消招標,修改條款並容許承辦商在香港境外地區進行生產工序後,今年3月再次公開招標,共收到45份標書,所有中標者的標價均比原先估算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