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去年起訴一名前保險代理,涉嫌在5份保險申請表上虛報受保人資料,以詐騙佣金共約75萬元。被告早前被裁定「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及「欺詐」共5罪罪成,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0星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案情指,30歲被告周子羡,在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間,意圖誤導她任職的永明金融,在4份保險申請表上虛報申請人的職業及月薪,又訛稱自己是另一份保單的經辦代理,永明金融因而批准相關投保申請,並向被告及其上線經理發放多筆佣金共約75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涉案保單的部分保費由被告繳付,保單其後因「斷供」而失效。